修正「南投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」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10月18日府人考字第1120245532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旨案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與修正後全文各1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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