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南投市漳興國民小學學生申訴制度
每一位學生都有表達意見、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。如果學生認為學校的處理不公平、不合理或影響自己的權益,可以告訴家長、老師或學校,尋求協助。
一、什麼情況可以提出申訴?
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的懲處、其他措施或決議,認為違法或不當,並損害其權益時,可以依法提出申訴。
二、誰可以提出申訴?
國民小學學生的申訴,由學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為向學校提出。
三、申訴期限
應於收受或知悉學校原措施的次日起40日內,以書面向學校提出。
四、申訴及諮詢管道
(一)先行反映或諮詢
向導師、信任的老師、輔導處或學務處反映。
透過 LINE 官方帳號「南投漳興親師生聯絡站」反映或詢問。
撥打學校電話(049)222-4013,請轉學務處。
提醒:LINE訊息屬於反映及諮詢管道,不等同完成正式書面申訴程序。
(二)正式申訴
下載並填寫「學生申訴書」。
由法定代理人、實際照顧者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。
檢附學校通知文件、照片、訊息紀錄或其他相關證明。
親送或郵寄至本校。
收件地址: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69號
收件單位:南投縣南投市漳興國民小學(學務處代收)
正式申訴日期,以學校實際收受完整申訴書之日為準。
五、學校如何處理?
學校收件後,將依規定交由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。
評議過程秉持客觀、公正及專業原則,並給予申訴人充分說明的機會。
學生姓名、個人資料及申訴內容均依規定保密。
評議完成後,學校將以書面通知申訴結果及後續救濟方式。
如案件涉及校園霸凌、校園性別事件或特殊教育事項,學校將依相關法令轉由適當程序處理。
六、對申訴結果仍有異議
如不服學校的申訴評議決定,可於申訴評議書送達次日起40日內,向南投縣政府提出再申訴。
七、緊急協助
如學生正遭受傷害、威脅或有立即安全疑慮,請立即告訴老師、家長或學校人員;必要時可撥打110或113保護專線。